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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丹江口市:工商联执行常委轮值工作制度 
  
 来源:
            刘明均
                |    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     |     发布日期:
            2017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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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   4月18日,丹江口市工商联召开十一届二次常委会,表决通过了兼职副主席(副会长)、常委轮流值会工作制度。  
 为充分调动兼职副主席(副会长)、常委在工商联工作的积极性,丹江口市工商联制定并试行兼职副主席(副会长)、常委轮流值会工作制度。制度规定,全体兼职副主席(副会长)为轮值主席,兼职常委为轮值常委,原则上每人每月轮值一次。每月一般安排一名兼职副主席(副会长)和一名兼职常委担任轮值主席和轮值常委,轮值常委协助轮值主席工作,在市工商联的领导下,负责市工商联的相关工作。 
 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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